右録王義之断碑句
- 资质:
- 评分:
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6分 7分 8分 9分 10分 5.1分
- 印象:
- 经营时间:26年
- 展厅面积:150平米
- 地 区:山东-济南
尺寸 | 176x46.5(cm) | 创作年代 | 不详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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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分类 | 书法 | 字体 | 行 | 形制 | 立轴 |
材质 | 纸本 | ||||
作品标签 | 名家名作 | ||||
适用空间 | 客厅 餐厅 书房 办公室 |
作品介绍
原装裱纸本立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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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介绍
张照(1691—1745)字得天,号泾南,亦号天瓶居士,江南娄县人,清朝大臣。康熙四十八年进士,改庶吉士,授检讨,南书房行走。雍正初,累迁侍讲学士。圣祖训士民二十四条,世宗为之注,题曰圣谕广训,照疏请下学官,令学童诵习。复三迁刑部侍郎。十一年,授左都御史,迁刑部尚书,疏请更定律例数事。大学士鄂尔泰初为云贵总督,定乱苗,稍收其地,置流官。既而苗复叛,扬威将军哈元生、副将军董芳讨之,不以时定。上责鄂尔泰措置不当,照素忤鄂尔泰,因请行。
十三年五月,上命照为抚定苗疆大臣。照至贵州,议划施秉以上为上游,用云南、贵州兵,专属元生;以下为下游,用湖广、广东兵,专属芳:令诸军互易地就所划。元生、芳遂议村落道路皆别上下界,文移辨难。照致书元生等,令劾鄂尔泰。会高宗即位,召照还,以湖广总督张广泗往代。上怒照挟私误军兴,广泗复劾照谬妄,元生等并发照致书令劾鄂尔泰事,遂夺职逮下狱。